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秭归县检察院 > 检察听证

“这场听证会非常有意义!”

【字号:    】        时间:2023-07-24      

  “作为政协委员参与听证,既能客观中立地发表意见,又能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同步监督,我觉得这场听证会非常有意义。”日前,受邀参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的秭归县政协委员欧阳方城感触颇深。

  欧阳方城说的这场听证会,是秭归县检察院对非法占用公路存在安全隐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安全等损害公共利益的2起案件召开的公开听证会。

  今年3月,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该院发现这两起线索,遂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为进一步厘清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明确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同时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该院邀请县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听证员的身份参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

  “景区小火车构筑物长期占用公路,导致周围的群众出行十分不便,特别是堵塞了去水电站的必经之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法律明令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本案中种植的玉米、柑橘树等都是违反规定的,存在影响行洪安全的隐患”。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提出损害公益事实是否存在、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具有监管职责、下一步如何进行整改落实等重点需要听证的问题。行政机关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就听证的问题一一进行说明。

  “公路废弃是否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公路被侵占是否采取防范措施?”“柑橘树是不是种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三名听证员充分履行听证职责,积极参与听证活动,对不清楚的事项详细提问。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依法独立形成评议结论,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监督意见,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公共利益。

  政协委员欧阳方城介绍道:“我是第一次以听证员的身份参加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设身处地地参与到办案当中,才深刻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的必要性,有些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整改难度比较大,检察机关不敦促不推动的话,很难取得实际效果。”

  据了解,秭归县检察院将充分参考听证评议结论,依法对听证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信,切实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