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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 “零距离”“全过程”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字号:    】        时间:2025-06-11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一起失火案的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监督。

  开庭前,承办检察官卢玉梅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及庭审要求。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举证、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进行监督并做好评议记录。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及庭审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通过深入庭审一线,现场感受检察官出庭公诉,了解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庭审过程,切实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提高了作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识,同时也是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出台以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管理,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今年1月-6月,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34人次,通过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多种形式,持续推动“十种参与监督方式”的全面落实和“四大检察”的全覆盖。

  下一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外脑智库”参与检察办案“全覆盖”“实质化”,在助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