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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文体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5      

  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文体活动场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一、采购项目名称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文体活动场地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检察院文体活动场地建设项目,详见工程清单。

  2.2 预算金额:37.40万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 工程安全等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1-4条款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格声明承诺函(格式以谈判文件提供为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3.6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等免费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9时00分。

  5.2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2022年4月29日8时00分至9时00分,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616室)。

  六、开启

  6.1 时间:2022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人:秭归县人民检察院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一路

   人:贾川

  联系电话:17707178856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人:周春玲

  联系电话:1517189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