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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9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11日在秭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元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迎大庆保军运的非常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牢记初心使命、接续砥砺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守服务大局的政治担当,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与党委同心、与时代同行,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以务实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5件21人。对危害非公企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以及扰乱市场秩序、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提起公诉6件6人,对情节轻微、涉案金额不大、积极配合办案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捕2人、不诉2人。主动联系对接县域重点企业,先后到4家企业走访调研;邀请秭归县工商联代表和非公企业代表来我院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以座谈交流等方式问计问需。在办理县内某重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涉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中,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综合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从宽处理,并针对企业监督管理漏洞提出建议,促进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在日常,用法治手段和为民情怀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5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审查行政执法案件线索205条,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5件。认真履行控告申诉职能,做好国庆“军运会期间信访维稳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群众来访事事有解答,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全年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3件,直接答复19自行办理8件、依法转相关单位6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8.2万元在办理田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被害人田某某因案致劳动能力严重受限,家庭生活雪上加霜,被告人能力履行赔偿责任我院主动向田某某释明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办理救助申请为其争取救助金2.2万元。协助市内其他检察院办理我县水田坝乡郝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0.5万元

三)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好磨坪乡三墩岩村结对帮扶、送甲山村驻村帮扶工作,为三墩岩村争取帮扶资金20余万元,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两村2019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分别达12.21万元、5.1万元。坚持精神扶贫与物质扶贫并重,让贫困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探索推行“美丽乡村积分制”,用积分管理为“幸福村落”建设注活力、添动力。坚持每月至少1次入户走访,谈心解困。组织开展村落夜话、屋场会等宣讲党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关爱村落留守儿童,举办暑期“爱心辅导班”,结合典型案例讲授法治课程,赠送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三墩岩村先后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和国家扶贫办“三一致”核查,驻村第一书记获评“宜昌好人”。

四)重拳打击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跟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全年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39人,纠正漏捕1人,不捕1人;提起公诉涉恶犯罪嫌疑人35人,变更起诉5人,纠正漏犯1人;办理指定管辖涉恶“保护伞”案件1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恶“保护伞”线索1条。成功办理以崔某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系我县首例。该犯罪集团共作案8起,其中涉嫌故意伤害案1起,非法拘禁案2起,敲诈勒索案5起,社会影响恶劣,我院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法提起公诉,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30余次,张贴标语、横幅等60余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80余条。坚决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违法犯罪作斗争,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39件66人、毒品类案件13件18人、涉黄类案件14件17人、“两抢一盗”案件47件52人,有力维护了一方平安

二、聚焦法律监督的根本任务,彰显法律尺度和司法温度

手握法律戒尺,心有黎民苍生,既坚持铁面无私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权威,又秉持“司法良心”惩恶扬善、激浊扬清。

(一)适应新变革,努力做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刑事司法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全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496人,提起公诉336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232人,占比69%。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全年提起公诉9件9人,其中,自行立案侦查1件1人系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首例。将刑事诉讼监督贯穿刑事司法全过程。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全年监督立案5件、撤案2件。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年不批准逮捕7件9人,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4人、漏犯2人,不起诉7件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在审查起诉何某某组织卖淫涉恶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系替主犯张某某顶罪,遂依法追诉张某某,并依法追究何某某包庇罪刑事责任,张某某因组织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77万元,何某某因包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年提起抗诉3件3人。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羁押期限审查案件2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3件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6件针对社区矫正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二)落实新要求,深入推进民事行政监督。统筹推进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全年办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案件3件,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2件。受理审查审判人员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违法案件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如王某某以审判机关法律文书送达问题损害其知情权和上诉权为由向我院申请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经审查,我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促进了问题补救和整改。深化落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行政处罚和行政决定案件申请法院执行情况,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三)紧盯新态势,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针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坚持从“三个效果”加强办案力度。全年共办理侵害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的案件15件15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1件,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7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针对相关部门未有效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制度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结合未检办案情况,为预防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不起诉2人。在办理未成年人赵某某盗窃案件中,通过走访家长、邻居、村委会干部、办案民警等,全面了解赵某某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结合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改过自新。持续做优“橙爱”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室建设,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巡讲活动17场次,发放普法资料千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家长等来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座谈交流等形式通报未检工作情况、宣传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及政策、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着力构建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共同体。

三、践行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牢牢把握“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定位,既借助外力,又苦练内功,用创新思维和法律智慧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落到实处。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好坝上库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岗。坚持从“打击、监督、修复”三个维度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全年收集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5件,立案15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5对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取保候审、不起诉监督行政机关督促行为人补种树32001株、治理被损毁林地191.7加强对三峡水库秭归段漂浮物清理、凤凰山长江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和长江沿线库岸治理的监督,促成并参与相关单位对乡镇柑橘洗果包装企业开展的违规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4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0份,促进履职尽责以长江沿线乡镇为重点,参与相关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开展的医疗污水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推动全县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协助争取490余万元对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

(二)坚守食品安全底线。食品安全是关乎生命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结合“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把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入口关”。以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为重点,参与相关单位开展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并汇总各类不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8类。参与相关单位对学校周边摊贩、商店和网络餐饮生产经营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摊贩、商店存在不规范情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推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三)巩固监督效果防线。深化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要求坚持一案一查、逐案回访,先后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已判决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自查,并同相关单位环境公益受损现场实地查看5,对行为人补种树木地点、数量、树种等情况调查核实,针对部分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还未到位的情况,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效。通过跟踪问效,建立、完善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与起诉案件落实情况清单,切实做到台帐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公益诉讼监督“落地有声”。8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巩固了前期工作的成功经验,为促进更好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调研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重点来秭调研,吉沪苏鄂23名全国人大代表来秭视察,均对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四、落实守正创新的发展举措,强化党建引领和自身建设

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胜。坚持用党建带队建,擦亮政治底色、鼓足担当底气;用创新谋发展,增强前进动力、焕发队伍活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铸检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抓实“四项举措”。全体干警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研讨为辅,人人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利用读书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认真开展“四个教育”。班子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通过入户走访了解情况、“解剖麻雀”,形成调研成果材料5篇。班子带头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查不足,建立个人问题清单,并围绕“18个是否”相互亮短揭丑、提醒警醒。着力抓好“8+6”专项整治问题、“为民服务解难题”问题的整改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0件次。坚持以“规范+创新”工作理念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和“见习党支部书记”制度,采取“先行自学+党员领学”的学习形式,支部全体党员先行学原文、悟原理,领学党员在主题党日中围绕领学内容谈认识、讲体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专题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县“三全覆盖”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二)坚持阳光公开树公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对拟不捕、不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活动4场次;向社会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191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8条;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供阅卷83件次;刑事案件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200余人次;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组建5支志愿服务分队,围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等送法进村落、进社区、进校园。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联系引导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窗口和阵地作用,全年微信公众号原创推文360余篇,累计阅读量13万余人次,联合县电视台录制《检察官说法》节目4期,部分新媒体作品获评国家级、省级奖项

(三)坚持严管厚爱带队伍。注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案、人、事”三个范畴抓好日常监督。对业务部门线上办案情况开展流程监控,针对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份,督促承办人及时补正,整改率达100%;在全院范围内发布流程监控情况通报4次、案卡填录情况通报1次。开展涉案财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管理并逐一监督整改销号。引入外部力量加强办案监督,邀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案件评查活动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共评查已办结的各类案件70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通过经常性检务督察严管“三公”经费、紧盯“四风”问题。将主题教育谈心谈话与内设机构改革有机结合,班子之间、班子与干警之间深入交流思想、听取建议、解决困难,确保改革稳妥落地、队伍心齐劲足。

年来,秭归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整体向好,这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秭归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风险挑战依然存在、发展瓶颈亟需破解一是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还要进一步发力;二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入。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我们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在县委领导下,我院服务服从防疫大局、积极履行防控职责,全体干警在大战中践行初心,在大考中接受检验,筑牢了防疫屏障,交出了合格答卷。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按照党委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凝心聚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定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既定目标不动摇,在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有为我们将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助力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金融环境,为秭归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坝上库首生态屏障;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源、保护伞,推进治乱强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聚焦主业,办案监督更有质效。努力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刑事司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落细落实;拓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和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充分发挥未检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

(三)政治引领,队伍建设更显活力。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在日常管理、考核激励、教育培训、实战练兵、文化育检、后勤保障上做文章、出实招、求实效,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进检察队伍焕发更大活力。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不忘从检初心、不辱职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秉正气、养清廉、守公道、重实干,为收官之年打好决胜之战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