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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6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 2 11日在秭归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涂永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为秭归“十四五”良好开局、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作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

  坚定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秭归、法治秭归建设,有效指控犯罪,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88件118人,提起公诉212件329人。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1件4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有组织犯罪,办理案件2件7人;加强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犯罪的打击整治,办理案件49件81人;加大惩治和预防电信诈骗力度,办理案件95件203人。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方案》,设立受理案件“绿色通道”,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29件。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对侵害市场主体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人;依法对涉市场主体“四类人员”不决定逮捕1人,变更强制措施2人。实地走访企业11次,针对性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打击损害营商环境和农民权益制售300余吨劣质肥料犯罪案件,果断追捕嫌疑人高某某;两次退查夯实证据,对张某某、高某某提起公诉,最终张某某获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高某某获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为200余名涉案百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该案被《检察日报》跟踪报道。

  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屈原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对屈原村、北峰村发现2件违法占用河道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在全县12个乡镇实现“检察官三进三遍访”实践活动全覆盖,收集并解决问题17件。重视诉源治理,自觉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发现司法案件中隐藏的深层次矛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类案监督,针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发8份检察建议,相关单位予以采纳,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二)践行法治使命,在司法为民中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心全意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传递检察温度。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力调配资源、理顺流程,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为人民群众“打开心结”“去除心病”。全年接收各类来信来访50件,对于案件办理的关键时间节点,通过短信、电话和当面答复的方式,让申诉群众了解到案件办理流程,吃下“定心丸”,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强化弱势群体关爱保护。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安排2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帮扶,全力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防返贫长效机制,每月开展评议、走家串户实地调查、逐人逐户分析研判,确保不发生返贫现象。稳步发展烤烟、核桃、柚子等产业,探索发展中蜂养殖产业,确保百姓稳定增收。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38万余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落细,坚持保护优先,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批捕3人,起诉5人,履行强制报告制度1件。积极引领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不起诉10人,封存犯罪记录3份。班子成员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47所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巡讲全覆盖。

  积极领办检察为民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检察履职,精准对接秭归发展需求和基层群众所想所盼,精准确定一批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的重点任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拿出务实举措,明确目标时限,高标准抓好实践活动落实。院党组带头领办全县桃叶橙产业保护和发展重点项目,全院干警办结实事80余件。积极参与“幸福小区”建设,经常性与包片责任小区联系对接,协调争取3万余元用于小区物业规范化建设,组织干警逐户开展疫苗接种、防范电信诈骗摸排登记5场次。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力度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突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做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求极致。强化诉讼监督,追加逮捕3人、纠正漏罪8人、纠正漏犯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决定逮捕12人,不起诉3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5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13件341人,适用率达96.17%,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89人,法院采纳286人,采纳率达98.96%。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17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案11件、财产刑执行违法案25件、检察建议案1件、羁押期限审查案2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3件。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化。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作息诉工作1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3件,审结不支持监督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规范行政行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

  公益诉讼检察聚合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3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立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立办涉及饮用水安全案7件,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积极融入三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办理涉林案件5件、涉河湖案件7件。凝聚红色资源保护合力,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实地调查走访核实,对全县87处烈士墓、29处革命文物进行摸底,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纪念设施修缮不及时、环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陆续得到整改。

  (四)坚持党的领导,在自我革新中锻造检察铁军

  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实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高质量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3场次、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组织“周三夜学”13场次,精心组织参与建党100周年献礼庆祝活动,为9名退休老干部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抓在日常、融入工作。强化政治体检,配合做好县委第四巡察组来院开展常规巡察,主动查漏补缺、自觉立行立改。1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全院40名干警全员全程参与。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议24次,“一把手”带头讲党课2次,全院政治轮训2次,干警集中学习17次,分层分类谈心谈话4轮147人次,赴宜都胡敌烈士纪念馆、归州镇夏明翰故里红色文化研学基地等接受红色传统教育5场次。强化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边治边建,修订制定制度机制26条。持续做好教育整顿回头看“后半篇文章”,认真整改落实督导组反馈意见和督办事项,肃清流毒、正本清源,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面实现教育整顿目标任务。1名干警获评全市政法英模,3名干警获评全县政法英模。

  自觉接受各项监督。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加强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逢问必录,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等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25场次,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42条,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203份,及时公开率达100%。

  各位代表,秭归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秭归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推动转变理念、思想破冰还需进一步发力;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结构和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持续精进,认真破解。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秭归实现“三个倍增”、打造“五个高地”、推进“四县四区升级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筑牢政治忠诚,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检察力量。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会“从政治上看”,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办好每一具体案件。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有效提升办案质效;重视诉源治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维护人民权益;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加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体履行宪法法律赋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监督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与各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等长效机制,以追责问责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四)“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整体提升。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以抓实科学管理导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领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新时代当有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各位代表,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埋头苦干,勇毅笃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秭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