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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来秭调研,点赞这项工作!

【字号:    】        时间:2019-06-26      

 


 图为调研组一行深入凤凰山水源地实地查看


6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调研员王玉宏、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调研员刘家璞带领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调研组一行到秭归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王朝阳,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银桥,中共秭归县委书记卢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袁中扬,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易爱江,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元梓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查看了秭归县三峡库区漂浮物清理、长江沿线库岸治理等长江大保护的情况,并乘船实地查看了凤凰山长江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问题整改的情况,听取了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兵关于省检察院挂牌督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的情况汇报。

调研组在听取汇报后指出,秭归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大胆创新,探索出了具有秭归特色的具体工作模式,在遇到各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上,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让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

2018年8月27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挂牌督办秭归县凤凰山长江水源地污染环境案件线索。我院高度重视,组成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该线索的事实核查、主体核查、结果核查工作。9月3日根据秭归县委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精神,向三峡坝区海事处、茅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下发了《检察监督函询通知书》,要求就该案相关问题书面回复有关情况。同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省院督办的情况9月10日秭归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专班。9月16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志训组织三峡坝区海事处、秭归县环保局、秭归县交运局、秭归县农业局、茅坪镇人民政府等20余家单位召开会议,责令由茅坪镇人民政府牵头,处理后续问题,当日三峡坝区海事处在联合执法专班的配合下已将浮动设施拖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上浮动设施所有人承诺不再将该设施驶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还查看了秭归县检察院2018年度办理的6件公益诉讼案件卷宗,就案件办理中收集证据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案件卷宗应该及时整理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部署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以来,秭归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照要求梳理2018年以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并及时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报表填报、活动总结工作。为了更好恢复林地原状,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多次带队到县法院、县监察委、县政府法制办,与其沟通协商检察建议书及刑附民公益诉讼判决整改情况,多点发力,督促责任人补种树木,恢复林地原状并进行了实地查看。截止目前,共补种树木20000余株,恢复林地原状500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