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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躺赚,其实只是提现木偶

【字号:    】        时间:2024-09-14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除上游诈骗罪外,以各种犯罪形式出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层出不穷。

  套路一:以贷款为名刷流水

  甲因缺资金想办贷款,在聊天软件陌陌上与上线取得联系,在上线的要求下甲提供两张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供对方刷流水,并提供刷脸验证直至银行卡被冻结。甲获6000元报酬。经查,甲的两张银行卡单边进账分别为44万余元、8万余元,其中涉诈骗案资金3万余元。甲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套路二:注册公司帮助洗钱

  乙为非法获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洗钱活动,仍按照上线要求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了三家公司,自己为法人,并按照对方指示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交其使用。乙共收取好处费5万余元。经查,乙为法人的A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接受涉诈骗资金230万元。乙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套路三:POS机收款转移资金

  丙为非法获利,注册办理了商户营业执照,开办对公账户、申办POS机并开通大额转账功能,后在上线的指示下将POS机提供给上线收款、转账。经查,丙的对公账户在2天内通过POS 机器刷卡进账150万余元,涉及全国多个省份诈骗案件19起,涉案资金70 万余元。丙在收到转账后,陆续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全部转移至多个不同账户。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逮捕。

  以上是3起较为典型的犯罪行为。当前,帮信罪、掩隐罪犯罪手段更隐蔽、多样,发案率居高不下。早期多以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收款、帮助取现等,目前则发展为组织他人收购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POS机等行为犯罪,同时利用目前助力经济复苏、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个人注册公司门槛降低,通过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空壳公司、办理对公账户,以公司名义对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进行过账洗钱。

  2024年1至8月,秭归县检察院共受理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审查起诉案17件27人,受理案件数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0.6%,人数占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