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等方面协作配合,提升妇联干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履职能力,促推“六大保护”,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月18日,秭归县检察院“橙爱”未检检察官应县妇联邀请,在秭归县村(社区)妇联主任暨儿童主任赋能提升联合培训班上,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防性侵安全教育”为主题开展了专题讲座。各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童伴妈妈共计180余人参加培训。
陈琦检察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近三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侵害案件数据,深入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因,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在讲解过程中引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义和对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结合近年来所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从“报告情形”“报告主体”“报告方式”“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分析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呼吁大家在工作生活中,多留意、多观察、多询问,做到应报尽报,为未成年人保护凝心聚力。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托“橙爱”未检工作室与县妇联加强沟通协作,利用妇联干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共同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