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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特辑|劳动者的薪路,我们守护

【字号:    】        时间:2023-05-03      

  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劳动者撑腰鼓劲。

  支持起诉,助力解决讨薪难题

  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解决讨薪难题,检察机关责无旁贷。2023年1月,彭某等人来到县信访接待中心,与正在此处值班的检察官诉说着心中的苦闷。年味渐浓,几人本应带着做工的报酬返回重庆老家与家人团聚,却遇上了讨薪难的大麻烦,多次向包工头索要未果才不得不前来请求帮助。

  秭归县检察院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快速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该院决定支持起诉。考虑到该案欠薪金额不大,存在和解可能性,承办检察官联合办案法官,召集彭某等人与包工头做和解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告知劳务公司欠薪需承担相应后果,建议其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在检察官、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庭前和解,包工头承诺一定在年前支付到位。之后承办检察官一一电话确认,彭某等4人成功拿到劳务报酬,终于可以返乡过个安“薪”年。

  依法打击,坚决惩治恶意欠薪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除了依法支持劳动者维权,还应当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杨某在秭归某乡镇成立鞋业公司,先后雇佣刘某等33名当地居民生产鞋子,次年公司经营亏损,杨某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拖欠刘某等33名工人工资。

  “我给杨某打过不下二十次电话,一开始他还接电话,表示第二天就把工资付了,结果他一再食言,后面干脆都不接电话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工人刘某非常无奈地说道。

  秭归县人社局介入后,先后向杨某及其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杨某限期支付刘某等33名工人工资,杨某均逾期未执行。后工作人员三次给杨某发送短信,要求杨某到秭归县人社局说明情况,并全额支付工人工资,杨某拒不接受调查,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秭归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发现该案线索,审查后认为杨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该院监督下,秭归县人社局及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对杨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向杨某释法说理,促使杨某全额支付33名工人工资。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节向法院提起公诉,杨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诉源治理,促企业依法经营

  法治化营商环境既能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也能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2022年8月,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某建筑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这是该公司涉案的重要原因之一,随后该院向该企业送达《检察建议书》,从确保劳动者权益、主动接受行政监管、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等三个方面建议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依法经营。

  经过该院后续跟进,涉案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定期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建立规范合法的内部管理制度,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同时,该院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面临的风险和责任,多次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主动对接群众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筑牢劳动者法律意识,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