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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能过个像样的年了

【字号:    】        时间:2024-02-02      

  “救助金已经收到了,终于能过个像样的年了。我给家里老人购置了新棉衣,天儿冷,我们心里却是暖的。”2月1日,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官付加红给司法救助申请人赵某电话回访时,赵某格外高兴,和检察官分享着她置办的年货。

  2019年4月,赵某的丈夫谭某在帮同村村民付某某拆除房屋的过程中受伤死亡,法院判决付某某赔偿21万余元。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付某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赵某一直得不到赔偿。

  “我因为肢体残疾,干不了体力活儿,一家人就靠谭某在外打零工挣点钱,现在家庭支柱没了,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赵某丈夫的离世,对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走投无路的赵某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面对接访的检察官,赵某几度落泪。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付某是农村五保户,与94岁高龄的母亲相依为命,依靠民政救济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的确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的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行为,于是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但案结事未了,赵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陷入困境,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们得帮帮她。”该院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向赵某伸出援助之手。

  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家庭及村委会,检察官了解到赵某肢体二级残疾,上有90岁高龄的父母需要赡养,其丈夫受伤去世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能力,三人仅靠低保维持生活,家庭非常困难。

  “临近春节了,必须要尽快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办案团队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快速办理,积极向县政法委沟通汇报,终于赶在春节前将7万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赵某手中。

  “检察官真是像亲人一样,及时把关心帮助送到了我和家人的心坎里,让我们原本几乎绝望的生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1月3日,司法救助申请人赵某将一面写有“情系弱势群体,一心为民解忧”锦旗送到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