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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百姓事” 答好“民生卷”

【字号:    】        时间:2024-03-22      

  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积极打造“民生检察解民忧”工作品牌,以能动履职倾心办好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交出一份有力度、有厚度、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一、“执行监督+司法救助”破解执行难问题

  2019年12月,杜某与艾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艾某赔偿杜某经济损失8万余元,该案经强制执行赔偿款仍未执行到位。2023年1月,杜某向秭归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调查后发现,申请人杜某年逾六旬,其丈夫因意外事故瘫痪在床,二人没有收入来源。被执行人艾某是低保户且患有精神疾病,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经与该案执行法官共同研判,尽管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弱,但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理应承担赔偿义务,且艾某仍有一定收入,建议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法院在对艾某的存款账户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艾某也表示在保障自身基本生活的情况下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虽然该案现已恢复执行,但8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还不知道要等多久”,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申请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积极与控告申诉部门沟通,及时进行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为杜某申请到5.85万元司法救助金。

  二、“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秭归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办案模式,将矛盾化解融入支持起诉办案全过程,加强与法院、政府职能部门协作联动,以检察和解传递司法温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11名农民工讨薪无果,检察官协助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支持,通过多方协调,督促项目建设方及时与施工方结清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助力农民工安“薪”过年;小小少年追索抚养费,检察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原则,引导教育家长主动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唤回缺失的母爱,支持起诉为“少年的你”撑腰;耄耋老人身患疾病而无人赡养,为减少老人诉累,修复亲情的裂痕,检察官耐心疏导、释法说理,促成老人与五名子女达成调解协议,保障“老有所养”。

  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立机制”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屏障

  秭归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涉医保类案监督专项工作,对近年来县法院审理的涉医保基金支付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被侵权人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后又获得侵权人赔偿,但未主动退还已享受的医疗保险基金。县医保局因信息不畅未及时行使追偿权,导致医保基金流失。针对此类问题,秭归县检察院分别向县法院、县医疗保障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县医保局与法院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在信息互享、追偿协作、保密协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网”。截至目前,县医保局根据检察建议相关内容追回医保基金7万余元。

  下一步,秭归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能动履职,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