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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履职,为劳动者“护薪”

【字号:    】        时间:2024-05-02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聚焦农民工等弱势劳动者群体,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打击、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督促履职、司法救助补充救济、能动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劳动者权益多元化保护格局,着力解决劳动者的烦“薪”事。

  一、刑事打击,惩治恶意欠薪

  秭归县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通过监督立案、提前介入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收集证据,精准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协调调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积极支付农民工工资,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围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案件2件,提前介入1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与多部门协同发力,为7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6万余元。

  二、民事监督,助力依法讨薪

  今年4月1日,秭归县检察院收到了农民工代表谢某送来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高效履职,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谢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支持起诉案中的当事人之一,该院通过“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的方式,仅用时18天便帮助1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2万元。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秭归县检察院在支持起诉上“微创新”,与矛调中心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推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模式,帮助维权讨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通过上述方式帮助4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6万余元。

  三、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督促行政履职

  主动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公益诉讼,推动涉劳动者权益相关行政履职更加规范,是秭归县检察院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

  针对某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涉劳动者权益行政决定不规范的问题,秭归县检察院向该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有效解决相关欠薪问题夯实基础。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在行政拘留期间仍违规领取工资的行为,秭归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化对违规发放工资报酬的监管。

  四、司法救助,构筑最后防线

  秭归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作用,对于经过各种救济手段仍无法追回劳动报酬、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劳动者,果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构筑最后一道防线,解决劳动者的急难愁盼。

  杜某某的丈夫谭某某因病去世,家庭丧失主要劳动能力,湖北某公司拖欠谭某某劳务费始终不履行,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未执行到位,造成杜某某家庭生活困难,儿子的学费也没有着落。秭归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杜某某属于国家司法救助对象,依法及时开展救助,为杜某某争取2.7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杜某某家庭的燃眉之急。

  五、能动履职,推动社会治理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既事关民生福祉,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秭归县检察院立足司法办案,能动履职,通过法治宣传、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有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依托一企一村一名检察官联络员制度,围绕劳务纠纷等企业和老百姓关心的话题,定期联系走访企业,在老百姓家门口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庭审和普法活动,提升企业和群众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意识。

  针对某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反映出的企业经营问题,秭归县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确保劳动者权益等三个方面建议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该公司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