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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身份是假的,这个婚要怎么离?

【字号:    】        时间:2024-07-22      

  “经调查核实,结合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本机关认为,该结婚登记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决定依法撤销。”老魏拿到秭归县民政局撤销结婚登记决定书,捆绑他近20年的婚姻“枷锁”终于被打开。

  2023年,老魏经人介绍,与来自监利的瞿某某在秭归县登记结婚。二人仅仅共同生活了三个月,瞿某某因与老魏性格不合,自行离开了秭归。老魏后来才发现“瞿某某”实际上姓余,当初用她人身份证与其办理结婚登记,但出于“遮丑心态”,老魏一直未追究此事,这一拖就是16年。2019年,老魏终于鼓起勇气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瞿某某的婚姻登记,因超过起诉期限,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无奈之下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我一直觉得这件事不太光彩,当初认为一个人也过得下去,没多大影响,也就没太当回事。没想到现在因为有这个婚姻登记,我既不能再结婚,又不能享受五保政策,生活真的遇到了很大困难,这才想起来要解决。”老魏说起这件事,心中满是后悔。

  “没有证据证实老魏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本院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但老魏年近花甲,孤身一人,生活条件拮据,因为虚假的婚姻登记,导致其无法获得应当享受的福利政策和社会救助。老魏选择相信检察机关,我们有义务帮他卸掉这身包袱。”虽然老魏的监督申请不符合监督条件,但他却面临着实实在在的生活困难,承办检察官决定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检察官调取了老魏二人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专程前往潜江、监利等地与余某某、瞿某某以及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当面沟通,查清了余某某弄虚作假、冒名骗取婚姻登记的事实。

  “余某某提交的身份证非其本人所有,申请书填写身份信息与提交身份证明不一致,婚姻状况证明系伪造,当初办理二人婚姻登记的秭归县周坪乡婚姻管理所存在审查不严的情形,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应当对二人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经听证员一致同意,秭归县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纠正了这一错误的婚姻登记,帮助老魏顺利走出长达20年的困局。

  然而,深陷苦恼不仅仅只有老魏,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被冒名办理结婚登记的瞿某某,远在山东曲阜还有一条“被结婚”的记录。“没想到多年前的一次身份证丢失,会带来这么大的影响,这么多年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瞿某某直言,这些结婚登记信息也一直困扰着她多年。检察官再次启程,专程前往山东省曲阜市,向曲阜市检察院移交了这一案件线索,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商讨和协作下,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生无小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我们始终坚信法律不仅要有尺度,更要有温度,办理案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如何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努力做实老百姓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