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去世后,家里失去了顶梁柱,全靠我一个人撑着,实在是没办法了,请帮帮我们!”近日,申请人因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件向秭归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场车祸酿造悲剧
2022年10月11日郭某驾驶小汽车与王某发生碰撞,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2月2日秭归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郭某提起公诉,王某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同年4月26日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经济损失共计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逾期未履行,王某妻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郭某仍在服刑期内,且无法查询到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县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赔偿款执行不易
王某的妻子认为法院存在执行不力,向秭归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县法院在该案执行活动中不存在违法情形,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为了解被执行人现在是否具有履行能力,检察官随后又找到郭某。“我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我才刑满释放,没找到工作,还要独自抚养儿子,经济负担太重了。希望王某家属能够接受分期履行的方式。”郭某已经深刻认识到事故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但目前每年仅能支付两三万元。
司法救助无缝对接
“案子结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意愿也比较强,但要履行完毕需要长久的过程,王某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怎么办呢?”王某的妻子因身患疾病而自顾不暇,还要照顾王某年迈的父母,王某意外去世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这一家人的生活困境。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了线索。该部门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一家人的生活现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就在不久前,28800元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申请人连连道谢,“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好消息,感谢检察机关施以援手。”
“为民而行,得民之心”。今年以来,秭归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既坚持依法监督,又积极为民解困,共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4件,申请司法救助金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