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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三个规定”发条,严防干预司法办案

【字号:    】        时间:2022-05-11      

  2022年1-4月,我院干警共填报“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件,有力营造人人遵守“三个规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浓厚氛围。2021年以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不断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持续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聚焦思想发动,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理论学习“三个规定”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确保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制度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组织安排检务督察部门、检察技术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及内勤进行系统操作培训2场次,面向全院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使用讲座1场次,让全体检察人员了解、熟悉、掌握制度,规范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注重警示教育印发《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十条必知必会内容》手册,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机关通报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真实的事例教育警醒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思想防线。

  营造浓厚氛围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画、视频等方式宣传讲解制度规定,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醒彩铃,进一步提升“三个规定”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度,形成不打听、不过问的社会风气,破解干警“不敢填”“不愿填”“不会填”思想顾虑。

  二、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

  压实领导责任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纳入“一岗双责”范畴,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对“月报告”“季通报”认真审核把关;各分管领导作为重大事项填报的直接责任人,自己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督促分管部门干警积极填报。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专项说明5人次,促进“三个规定”抓常抓严。

  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联动,院党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院干警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作出表率。领导填报件数占比50%以上,使“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督察,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干警填报事项进行抽查,严防瞒报漏报、凑数填报、不规范填报等问题发生。每季度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公布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填报数量,指出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问题,促进制度严格有效落实。严格落实省院《十条措施》、市院《六项操作细则》精神,要求长期“零报告”人员在党组专门会议上作情况说明。

  下一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围绕高检院“质量建设年”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始终坚持“逢问必录”原则,努力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