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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能动履职 “两法衔接”大有作为

【字号:    】        时间:2022-12-0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

  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创新发展,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了良性互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各类案件信息录入量逐年递增,数据库不断丰富,平台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衔接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规范案件移送制度。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移送、受理、认定以及立案追诉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判,达成共识。今年以来我院先后组织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沟通协调4次,促进“两法衔接工作有效推动落实。

  拓宽监督方式

  线上审查加线下走访,安排专人登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审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的案件线索,同时积极开展线下走访,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录入情况进行核查。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活动,重点对环保、食品药品、国土等涉及民生领域进行专项监督。依托“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来源。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上共计录入案件线索220件,我院提前介入案件4件,全部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办理。

  提升监督水平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监督相关业务,提高监督能力。定期开展同堂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的业务知识,增强办理涉嫌犯罪行政案件的能力。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掌握案件各环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必要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下一步,秭归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两法衔接”工作发力点,创新监督方式,为检察监督赋能提效,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