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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就能获利?切莫因小失大!

【字号:    】        时间:2023-09-08      

  “我以为就是些来路不明的钱从我的卡上一走一过,我就是在手机上点击一下转账,把钱转到了别人的账户,要是出问题了也找不到我头上......

  “我心里明白应该是网络赌博或者网络诈骗的钱从我的卡上过的,但是我只是把钱取出来交给别人了,我并没有拿这些钱......

  “我知道他们是在操作转账,肯定是些不干净的钱,但是我就是帮忙接人送人,代收一下取出来的钱再交给上家......

  你以为自己只是提供了银行卡帮别人操作了转账没有什么问题?你以为你只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取了出来没有什么事情?你以为自己只是开了辆车接人送人什么都没做?你以为转移的钱自己没有拿走只是获取了小部分好处费没什么大不了?

  检察官在此提醒,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贪图蝇头小利,当心锒铛入狱。

  近日,秭归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20236月至20237月间,犯罪嫌疑人龚某甲、龚某乙、龚某丙、杨某某多次接上游犯罪团伙成员的指示,在多地采取微信、支付宝提现转账,银行ATM机、柜台现场取款的方式转移涉电信诈骗资金。如:1.20237月初,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QQ上与跑分洗钱团伙取得联系,同意出借个人银行卡挣取佣金,并与犯罪嫌疑人龚某甲、龚某乙、杨某某等人碰头。一笔30000元的被诈骗资金转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银行卡,朱某某通过银行取现15000元、支付宝转账10000元的方式转移被诈骗资金25000元,后龚某甲将现金15000元交于上家。2.20237月末,犯罪嫌疑人龚某甲、龚某乙、龚某丙在上家指示下联系覃某某碰头。覃某某通过银行取现62000元、微信提现3880元的方式转移涉嫌被诈骗资金65880元,龚某甲将 62000元现金交予上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所触及的多发场景主要发生在盗窃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在盗窃案件中盗窃分子进行销赃时为其收购涉案财物,在电信网络诈骗中为诈骗分子转账或取现,帮助其转移资金。

  贪小利,吃大亏。当前,很多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引诱人们接收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资金,殊不知,为犯罪分子提供自己的银行账号,接受转移、隐匿财物会让自己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帮凶,你以为轻松赚取的好处费会成为将你推进犯罪深渊的助推手,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因蝇头小利成为罪犯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