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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开百姓门 走进民心处

【字号:    】        时间:2023-12-15      

  办结一个案子不难,但“案结事了”后如何做到“人和”则需颇费一番功夫。近日,秭归县某乡镇的一对叔侄因双方一时的冲动发生肢体冲突致轻伤,刑事立案后,叔侄两家人仇怨日深。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上门调解、带案下访,经过不懈努力,两家人终于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我不该动手打人,检察官为我们做了很多调解工作,我不愿再僵持下去了。”“我也有不好的地方,以后大家还是亲戚!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就不再来往,心存怨恨!”2023年12月6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在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共同见证下,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冲突发生在2022年11月的一个上午,正在家干活的徐某某接到当地村干部向某某的电话,向某某称其二爹徐某甲阻碍村里道路施工,希望徐某某可以帮忙劝阻。徐某某到达施工现场后对徐某甲进行劝说,因徐某甲不听劝阻,双方发生冲突继而抓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徐某某将徐某甲摔倒在地,致使徐某甲受伤。

  该案件发生后,本为叔侄关系的两家人从此断绝来往,彼此间的仇怨也越积越深。为切实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走访村干部、附近村民、多次给双方打电话沟通,但是由于双方对人身损害赔偿的心理逾期存在不小差距,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

  “一次调解不成功就来第二次,二次不行就三次。本案具有偶发性,双方不仅是亲戚关系,而且是邻里,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简单就案办案只会导致积怨越来越深,我们应该从根源上消弭矛盾,重建和谐。”承办检察官说道。检察官与办案组成员认真复盘,针对双方诉求、家庭背景、被害人徐某甲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再次上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将心比心,先是从双方互为亲戚的角度拉近距离,指出双方都有过错,引导双方自我反思。再趁热打铁,从国法乡规民约以及亲情等多维度释法说理。

  最终,徐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鉴于徐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谅解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于近日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

  秭归是山区县,因田界纠纷、邻里琐事等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易发多发,该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带案下访+多次调解+释法说理+公开听证”贯穿刑事办案全过程,着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矛盾化解,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