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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成“房主”,“新居梦”变“噩梦”

【字号:    】        时间:2025-01-06      

  近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卖房诈骗案。被害人陈某某本以为通过熟人能买到性价比高的房子,圆了多年的新居梦,不曾想却掉入诈骗的陷阱......

  2023年3月,陈某某打算在秭归县城购买一套新居,与熟人周某某聊天的时候透露了该想法,听到陈某某的需求后,周某某灵机一动,动起了骗取购房款的念头,谎称自己正好有一套房屋欲出售。因周某某是一名装修工人,正在帮杜某某装修房屋,知道杜某某有另外闲置的新房且杜某某常年在外务工,周某某便请锁匠更换了杜某某闲置新房的钥匙。为进一步取得陈某某信任,周某某更换钥匙后,谎称自己系“房主”,带陈某某实地看房,陈某某信以为真,且周某某提出的价格便宜,让陈某某彻底动了心,当即给杜某某支付了14.8万元购房款买下该房屋,后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装修。

  2024年3月,外出打工的杜某某回来后,发现自己的房屋正在装修,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经查,杜某某将诈骗所得钱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4年11月,县公安局以周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后,已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示

  房地产市场有其自然规律,当有人(包括亲戚、朋友等熟人)向您推荐自建房、自购房等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房源时,您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您有买房需求,一定要找正规销售渠道或者多方面了解确认房屋权属。另外,一定要及时辨别真伪,不能碍于情面而忽视了查验环节,社会上“一房二卖”等情形时有发生,购房后要及时过户,取得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归您所有。总之,买房是人生大事,千万不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