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意不经核实转账被骗
去年3月,秭归籍Z先生添加了自称是学校采购人员的“陈某某”的微信,其表示要购买Z先生店铺所售的200克、万分之一的衡器6台,因当日是周末财务不能审批将于次日继续联系。次日“陈某某”表示校长已经审核通过,又想要购买投影仪6台,因其与投影仪的供应商有矛盾、请求Z先生做中间商帮忙购买,并出示了三张转账截图表明货款转到其账户,两个小时后到账。Z先生为不错失商机,便按照要求给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11.5万元。
到账后收款跑路寻踪无迹
转账完成后,Z先生准备再次联系“陈某某”告知订货进度时,突然发现对方不回微信消息、微信电话也没人接,遂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但诈骗犯已销号跑路,无法再核实其具体身份信息。此案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找工作想赚快钱误入歧途
此时在另一省份,王某某在网上加入了本地“日结兼职群”,并添加一群友微信,在对方的指示下办理了一张新银行卡后,将该银行卡、手机提供给他人转账,并提供密码验证、刷脸验证、取现等帮助,过账资金共计6万元(其中涉及Z先生被骗资金4万元),获利1500元。
不成想触犯法律深陷囹圄
本院受理后认为,王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而通过银行卡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承办人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到案经过等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2024年10月,秭归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诈骗套路深,转账需谨慎
1、正规单位都有明确的采购规章制度和流程,凡接到“学校”“军队”“政府部门”等单位要求采购物资的,即使对方看起来很专业,仍须核实订货人身份和订货事宜。
2、如果无法核实订货单位是否正规,要仔细甄别“延时到账”“垫付资金”等要求,若发现异常,立即终止交易。
3、注意辨别“日结兼职群”“轻松赚钱,日结工资”等兼职信息,避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