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将赌博活动从线下转移至线上,给社会秩序和个人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近日,秭归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手机 APP 开设赌场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胡某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在某app上创建了名为“520”的亲友圈,先后邀约多人在亲友圈内开展“卡五星”“秭归老精”等赌博活动,并建立微信群方便参赌人员召集赌博和对赌局输赢进行支付结算,胡某按照每场次(四局)向参赌人员收取一元房费的形式进行抽成。2024年4月至今,收取房费共计人民币四万余元。
秭归县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开设赌场罪对胡某提起公诉,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余元。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胡某在手机 APP 上创建亲友圈,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