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携手修路的合伙人,却因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代价——2023年9月15日晚,甲、乙二人在修路协商时因投资不均发生争执,场面逐渐失控。甲怒扇乙耳光,乙持酒瓶反击,二人从争执演变为拳脚相向。混乱中,甲将乙推倒在地,用拳头猛击其胸、腰、背部,导致乙6处肋骨骨折、腰椎椎体左侧横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6处以上即构成轻伤一级,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办案中,承办检察官组织双方调解并4次电话沟通,反复释明法律后果,协商赔偿方案。经审理,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琐事引发的刑事案件,田间修路本是造福乡邻的善举,却因投资不均变为了“堵心路”!秭归县检察院依托“检心护橙”品牌,为秭归脐橙发展注入法治力量,近年来我院先后办理了涉橙案件51件,通过“家门口的听证会”化解田间道路后续管理不善、盗窃橙子等各类矛盾纠纷,让“路通”更“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