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用母亲账户转移电诈赃款?男子贪心终害人害己

【字号:    】        时间:2025-04-14      

  “我当时估计这个钱来路不正,要么是网上赌博的钱,要么是电信诈骗的钱,但是我多次问‘小胳膊’,他都说没问题,而且帮忙取的钱也不多,我觉得风险应该不是很大。”

  “小胳膊”是杜某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男子,饭后两人互加了微信,此后“小胳膊”隔一段时间就问杜某某:“能不能借张银行卡,往里面转个两三万,给你搞两千块好处费。”杜某一开始没答应,觉得这个钱来得太容易,但“小胳膊”连续问了好几次后,杜某没忍住诱惑,便向自己的母亲傅某借用银行卡。

  傅某一听到有利可图,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儿子。没过多久,杜某接到“小胳膊”的电话,说钱到账了,杜某带着母亲傅某去银行取出了三万余元,自己留下2000块后,将剩余的钱交给了来迎接的“小胳膊”。

  两个月后,杜某、傅某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秭归县检察院审查,认为二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二人前科情况、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杜某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傅某作相对不起诉,并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建议作出行政处罚。

  帮助只有一面之缘的“朋友”大额取现就可以赚取佣金,这个钱到底有没有问题,杜某心里其实非常清楚,但面对轻松“赚钱”的诱惑,他就是这样一点点欺骗自己、麻痹自己,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还牵连了自己的母亲。

  “只要帮忙跑个腿就可以得2000块钱,我晓得不正常,想到去年家里也亏了不少钱,而且这又是我儿子跟我说的事,我就还是答应了。”傅某也知道这件事做不得,原本也有机会拒绝从而挽救自己,也挽救儿子,但面对亲人的请求她丧失了理性判断,最终也付出了代价。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司法机关、主流媒体不遗余力地宣传普及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手段、方式,一方面是警示老百姓要增强辨别力,防止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就是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遵纪守法,不要为了“挣快钱”去提供“两卡”、帮忙取现,从而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