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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小标”逃费10次获刑罚

【字号:    】        时间:2025-05-27      

  小客车高频次跨省通行并成功缴费,但无实际车辆信息,是设备故障还是另有隐情?近日,秭归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ETC大车“小标”偷逃高速通行费的案件,被告人马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并获有罪判决。

  ETC偷梁换柱终被查

  马某是一名货运司机,长期与父亲一起从事货运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马某发现把自己名下已经报废的小客车ETC设备放置在半挂车上,原本2000元的高速通行费就只需要缴纳400元。虽然明知收费标准差异,但为节省货运成本,马某还是决定冒险逃费。

  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马某多次陪同父亲驾驶其名下的半挂车从河北往返秭归运送货物。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马某多次使用自己名下报废小客车ETC设备为半挂车逃费,在报废车辆ETC设备不能使用后,又重新更换另一辆小客车ETC设备为半挂车逃费。截至案发,马某共使用自己名下两辆小客车ETC设备为半挂车逃费10次,累计逃费金额达1.7万余元。

  2025年2月,某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高速公路稽核系统发现小客车的异常缴费行为,通过监控录像比对发现实际通行车辆为半挂车,工作人员遂于3月3日在秭归港出口将马某拦截并报警处理。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补缴了偷逃的通行费1.7万余元。

  “我确实做错了,不该钻法律的空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马某悔恨交加。

  2025年4月27日,秭归县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5月15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这些“省钱”行为或触刑

  1.ETC逃费花样多

  伪造证件:篡改车辆信息办理

  ETC尾随跟车:紧跟前车强行闯卡

  大车“小标”:实际车型与计费车型不符

  2.法律后果很严重

  轻则补缴费用,面临行政处罚

  重则涉嫌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面临刑事处罚

  若逃费导致交通事故,还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3.守法通行小贴士

  合规办理ETC:如实申报车辆信息

  一车一卡一标签:不随意拆装ETC设备

  警惕“代缴”陷阱:不轻信低价代缴服务

  关注ETC状态:遇到异常及时联系主管部门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