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九月格外炎热,不论白天黑夜感觉热浪都不曾退去,上午八点,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准时出发,开始了走访文物点的工作。秭归,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朝时代,在这片土地上,文化遗产丰富。斗转星移,万物乾坤,曾经那些前人们修建城池、庙宇、墓冢,在四季的轮回中,已经成为不可移动文物,静静地亘卧在大地山峦之上,而公益诉讼此次的目的就是实地查看这些文物是否保存完好。
一同前往的还有县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经过他们的专业介绍,让我们对秭归的一些不可移动文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磨坪乡的两处清代古墓葬属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墓葬规模较大、形制完整、纪年确切,有石雕图案,碑文清晰可见,对于研究同时代的墓葬结构和书法艺术具有重要意义。沙镇溪镇的和尚塔,据碑文记载重修于五百年前的明朝嘉靖年间,由塔体和地宫两个部分组成,通高3.8米,塔座直径4.5米,是佛教文化在本区域发展的重要见证。归州镇的归州城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秭归县明清时期的政治文化中心,始建于蜀汉元年,古城因山就势而造,形成独特的平面布局,其型制反映了长江三峡地域的古城防建筑特点,是古城规划、设计、构造方面极重要的实物例证。郭家坝镇的楚王城遗址,南北长约980米,东西宽约210米,城垣外侧用石块堆砌而成,内侧用泥土填实夯打,遗址处发现有绳纹陶片、板瓦、筒瓦等,包含了从汉代到明代的建筑元素,对研究楚文化和古代城市建设有重要价值。九畹溪镇的杨氏宗祠,属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百年以上的古建筑,天井房屋构造,内檐门窗隔扇等装饰丰富,具有一定雕刻及书法艺术价值。
两天行程,五个乡镇,四百多公里路程,六处文物保护点,公益诉讼办案组翻山越岭、乘船坐车,穿梭在山林和田野之间,与文物面对面。“城墙上的电线杆需要移走,时间长了可能会造成墙体开裂”“墓体上的树木要清理,树根可能会使墓体受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通过亲历现场,实地查看,公益诉讼办案组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共同研究保护措施。
以物鉴史,文物不仅是人类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遗存,更能够让人们了解和热爱自己的文化传统,增强国民文化自信,因此,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文物文化遗产的职能,因此,我们要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文物的“守护者”。
在走访完楚王城遗址回去的路上,偶然发现路边的一只石狮子,据介绍这是两千七百多年前雕刻的石狮子,它就静静地坐在山顶上,注视着峡江山河,历经岁月变迁,那一刻,我仿佛感受到了千百年的历史都汇聚在了这只石狮子身上,也感叹于民族的灿烂文化竟可以通过一件文物传承的如此具体,如此直击人心。我想,这就是文物的意义所在,也是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文物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