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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叉巡回检察,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字号:    】        时间:2024-11-22      

  2024年11月14日,由秭归县检察院与兴山县检察院组成的第八巡回检察组,赴当阳就该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召开反馈会议。当日下午,宜昌市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到秭归县司法局召开反馈会议。会上,巡回检察组就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根据《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宜昌市检察院《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度交叉巡回检察围绕社区矫正机构决定和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或终止、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既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检察院刑事执行工作的一次检察监督。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事执行活动,与监狱、看守所同样承担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的职责;作为“高墙外的救赎”,社区矫正旨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直接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守护“高墙外的正义”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是检察监督“新模式”。通过巡回检察,一方面是督促执行机关规范执法,另一方面对一些重大问题、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能共同研究解决。执行机关也可以对检察工作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提高监督质效。

  下一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检察监督理念,更好地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