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案子心情比较沉重,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年纪比较小,还是给你一个机会,也希望你对这个事情有个警醒,本案是过失犯罪,是操作不当造成的,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了,也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认罪态度好,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汇报的案情非常详尽,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你要增强法律意识,家庭暴力是不可取、不应该的,遇事不要第一时间只想到用暴力解决,这是不理性的,你也从中受到了教训,事后承担了赔偿责任,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本案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较少,犯罪情节轻微,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但是赌博打牌的再犯率比较高,建议通过刑行反向衔接后进行治安处罚,让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身边的人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近期,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对2件交通肇事案、1件故意伤害案、1件开设赌场案进行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拟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适用理由进行了全面说明,并阐释了轻罪治理、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的办案理念;被害人家属发表处理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愿意给予犯罪嫌疑人重新来过的机会,希望案件妥善了结、双方回归正常生活;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听取各方陈述后,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必要性等问题逐一提问,从不同专业、不同视角提出评议意见,并对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警示教育;人民监督员在深度参与案件评议的同时,对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促进检察办案规范高效。最后陈述环节,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感谢检察机关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将吸取教训,不再触碰法律红线,并以自己为例向身边人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检察听证是化解矛盾的“金钥匙”,更是司法公正的“助推器”。听证员以第三方视角参与案件评议,助力提升案件处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将普法融入听证过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再教育,促进其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接下来,秭归县检察院将以“村落检察官”品牌为牵引,落实检察听证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能听证则听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群众在亲历中感受法治温度,用“阳光司法”照亮人心,将公平正义转化为可感可触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