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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全过程参与社区矫正 检察监督

【字号:    】        时间:2026-05-14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提升执法的公信力,近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前往茅坪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交流检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监督。

  在活动中,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为人民监督员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方法以及法律依据。随后,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请销假制度、跨区域活动的审批流程以及司法局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进行了全流程检查。

  人民监督员周功雄表示,通过此次参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对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工作都有了进一步了解。活动中,他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生活经验,提出宝贵建议。

  秭归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是为了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凝聚共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这样不仅拓宽了检察监督的视角,也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阳光司法”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