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激荡千帆竞,奋楫扬帆正当时。2025年,秭归县检察院以实干为笔、以担当为墨,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画卷上挥洒汗水,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篇章。在县“两会”即将召开之际,让我们一同回顾那些法治星光闪耀的瞬间……
国家级典型案例
1.《骆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第三批)。
2.2025年4月,与县市场监管局共同构建的秭归脐橙国家地理标志立体保护格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典型案例。
3.2025年12月,《陈某某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区别及其认定》被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为“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案例编号:2025035110086)。
省级典型案例
1.2025年5月,《谢某某等16人与陈某某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评为典型案例。
2.2025年11月,《朱某青行贿案》被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评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3.2025年12月,《刘某与某投资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优秀法律文书
2025年4月,某民事审违检察监督案检察建议书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评为优秀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