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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藏陷阱?招嫖群竟是诈骗“引流器”

【字号:    】        时间:2025-07-30      

  刷抖音、玩快手,美女小姐姐的视频不仅上头,而且评论区还贴心附上了QQ号。你以为会是一场美丽的艳遇,实则是犯罪分子在为网络诈骗活动“吸粉引流”。

  在秭归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雷某、张某某、朱某合伙,利用QQ、微信等网络聊天软件发布违法信息,为涉黄、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引流打粉”,涉案金额高达39万余元。经审查,该院依法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雷某等7人提起公诉。

  本案所说的“引流打粉”,即通过抖音、快手、陌陌等APP,搜索或上传热门视频,将“上家”提供的招嫖诈骗的QQ号链接至评论区,引诱他人添加QQ好友,添加好友成功即为“打粉”成功。

  为挣佣金,帮助“上家”非法引流

  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雷某与张某某、朱某等人合伙,从事出售微信号业务,后因亏损严重致业务停滞。为改变经营困境,雷某请求“上家”介绍另外的发财门路。在“上家”的授意下,雷某再次与张某某、朱某合伙,专职为“上家”提供“引流打粉”服务,从中赚取佣金牟利。三人分工明确,除了实施具体的“引流打粉”行为,雷某主要负责与“上家”联系业务、结算报酬,朱某帮助统计“打粉”数量。为方便沟通,三人还组建了工作群,约定赚取的利润三人平分。

  2022年6月开始,雷某通过境外软件Telegram(俗称“飞机”)接收“上家”发来的任务指令,包括目标账号和引流要求。随后,雷某将任务分配给张某某和朱某,由他们具体操作实施。三人首先购买大量的QQ号,再用美女头像进行包装,然后利用抖音、陌陌、快手等APP搜索或上传热门视频吸引“粉丝”,并在评论区发布附带QQ群号的诱导性内容,诱导“粉丝”进入通讯群组,从而迅速增加目标账号的添加好友数量。之后,“上家”再根据确认的“打粉”数量,以转U币的形式,每三天与雷某结算一次报酬,雷某扣除0.5元/粉的差价后,再与其他人进行结算。为扩大业务规模,三人随后又发展了薛某、张某甲、田某、圣某等人为下线,形成一个小型规模的“网络水军”团队,成功为“上家”引流大量用户。经查,2022年9月雷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个人分别非法获利1万余元至5万元不等。

  评论区暗藏猫腻,看似招嫖实则诈骗

  据犯罪嫌疑人雷某等人供述,网友通过评论区的诱导性内容进入目标QQ群之后,群内会立即推送“希望能与你相约,以上Q都加上有惊喜哦”等诱惑性内容。待感兴趣的网友添加“打粉”的QQ号之后,系统会再次发送一个广告链接。点击该链接后,系统会下载一个名为“夜月”的APP,引诱目标网友在APP内充值,从而骗取钱财。

  据公安机关调查显示,雷某在“上家”的授意下,与上下家联系业务和结算报酬时均使用telegram软件,该软件具有“阅后即焚”功能,每到设定期限,系统会自动删除聊天和交易记录,从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经审查,雷某等7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为诈骗、涉黄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引流打粉”,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结合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雷某等6人缓刑并处1-2万元罚金。

  当前,通过“吸粉引流”的手段进行网络违法犯罪的方式不断翻新,如评论区链接下载后竟是赌博等违法信息;诱人招聘广告背后,暗藏刷单类诈骗陷阱;看似直播体育比赛,实则为境外赌博拉客;进群学习理财技巧,巨额投资“打水漂”等等。以上种种“障眼法”,不仅隐蔽且迷惑性强,令人防不胜防,最终目的,都是让普通网民与犯罪链条上的诈骗团伙、赌博网站、色情网站等建立联系,从而侵害网民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

  因此,广大网友在浏览社交软件时,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士的社交账号,也不要轻易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以防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