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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不是“一放了之”

【字号:    】        时间:2025-12-11      

  “姜某某已依法送押宜昌市看守所,剩余刑罚顺利执行!”近日,秭归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的反馈。从缓刑撤销到暂予监外执行,再到哺乳期届满收监,该院全程跟进、精准监督,既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坚决维护了司法判决的权威,让生效裁判真正从“纸面上”落到“现实中”。

  2023年11月22日,姜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秭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同年12月8日,判决正式交付执行,缓刑考验期自当日起至2026年12月7日止。然而,姜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2024年7月4日,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其原判缓刑部分。但此时,姜某某已怀孕即将临产。经核查确认属实,其情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交由秭归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刑事执行中人道主义关怀的体现,但也必须严格依法规范实施。秭归县检察院依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将监督融入日常,通过查阅台账、走访了解、信息互通等方式,持续关注姜某某的身体状况与哺乳期间表现,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偏离法律初衷。

  2024年8月13日,姜某某顺利分娩,进入哺乳期。检察机关在持续监督中,既关注其哺乳情况,也依法掌握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为后续执行工作做好准备。

  一年后,姜某某哺乳期将满时,她又怀孕了——但这次情况特殊,是必须终止妊娠的异位妊娠。2025年7月30日,治疗出院时,医生特意叮嘱术后全休一个月。这下,一个新的难题摆在了检察官面前:到底该在她哺乳期满立即收监,还是等她身体恢复后再执行?

  “法律既要维护权威,也要体现温度。”承办检察官回忆当时的讨论,“我们反复研究,认为虽然哺乳期届满意味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但姜某某刚经历手术,身体还很虚弱。如果立即收监,既不利于她的健康恢复,也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

  经过与法院、社区矫正机构的共同商讨,大家达成一致:法律的刚性不容挑战,但执行的方式可以更加人性化。最终决定,在哺乳期届满前一天按程序提请收监,但实际执行时间推迟到她全休一个月后。

  “这样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检察官这样解释他们的考量。

  8月20日,法院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一周后,身体基本恢复的姜某某被依法送押。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全流程监督,注重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推动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姜某某案件的顺利办结,正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刑罚执行规范、有序推进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