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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无主!狂偷 23 辆摩托车, 触犯刑法 终获刑责

【字号:    】        时间:2026-04-16      

  “看着车库里布满蜘蛛网、轮胎都瘪了的旧摩托,我以为没人要,偷来卖钱应该没事……”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被告人C某满脸懊悔,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一时的贪念,终究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事情要从一次偶然的“心动”说起。起初,C某和同伴在秭归县某小区地下车库闲逛时,发现了一辆废弃的摩托车——车身布满灰尘和蜘蛛网,轮胎早已干瘪,看起来常年无人问津。同伴见状,便动了歪心思,提议把车子拖走卖废品换钱。

  一开始,C某心里还有些打鼓,担心这种行为会犯法,迟迟不敢动手。可在同伴的反复劝说下,一句“这种车子就是没人要了,偷了也没人管”,彻底动摇了他的底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两人合力将这辆废旧摩托拖走,卖给了废品收购站,顺利赚了一笔小钱。

  初次得手后,C某发现不仅没人来找麻烦,还能轻松获利。恰逢那段时间他没有工作,手里拮据,尝到甜头的他彻底放下顾虑,贪念也愈发膨胀。由最初的跟风参与,演变为主动组织盗窃,C某像“上瘾”一样,频繁潜入秭归县多个小区的地下车库,专门寻找这类看似“无人认领”的废旧摩托车。

  为了方便运赃,C某还想到了一个“便捷”方法——每次偷到摩托车后,就通过线上下单“货拉拉”,让司机将车辆直接运送到废品收购站销赃。一来二去,他先后盗窃废旧摩托车23辆,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7420元。在一次次的盗窃中,C某早已忘记了最初的顾虑,只想着靠这种“不劳而获”的方式赚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5年7月的一个凌晨,C某再次伙同同伴潜入某小区地下车库,偷偷推走了一辆废旧摩托车。可没想到,车子推到小区出口附近,因没电无法继续移动。情急之下,两人竟大摇大摆地走到小区岗亭,向保安借电动车充电器。

  保安见两人深夜推着一辆无牌旧摩托,神色慌张,还莫名借充电器,顿时起了疑心,察觉情况不对劲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很快锁定了C某和其同伴的作案轨迹,将两人抓获归案,这场持续多日的盗窃闹剧,就此落幕。

  该案移送我院后,检察官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经查,被告人C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检察机关依法对C某提起公诉,并结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提出了罪刑相当的量刑建议,该建议得到法院的采纳。最终,C 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很多人误以为“废旧物品没人要,偷来卖钱不犯法”,殊不知,哪怕是布满蜘蛛网的旧摩托、闲置不用的旧物品,只要有明确的所有权人,就受法律保护,擅自窃取、变卖均可能构成盗窃犯罪。正如本案中的C某,以为偷“没人要”的旧摩托无关紧要,却不知多次盗窃早已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