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秭归县检察院举办“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邀请三峡大学法学教授、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围绕一起涉税案件开展研讨交流。
多方参与 深度剖析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随后,承办检察官系统介绍了案件的案情事实、法律争议和办理过程;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王兵结合执法实践对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专业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魏兵对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的犯罪情节、罪数、自首认定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胡莲芳、讲师余倩棠从刑法学理角度,分析了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行为定性和量刑考量。
“能在研讨现场听到专家的深度分析,又能直接参与案件讨论,不仅加深了对司法办案的理解,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人民监督员梅丽莉说。
深化交流 凝聚共识
在互动交流中,干警们针对罪名认定、犯罪情节认定等争议焦点问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情况,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于案件的犯罪情节,应当综合考量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以及涉案数额。”“自首情节认定要坚持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核心要求,公安机关虽然掌握了犯罪事实,通知嫌疑人到案的也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从而构成自首。”
“此次交流收获很大,不仅对专业知识有了更系统的理解,更学习到前辈们在处理案件争议焦点时的思路和方法,今后将把这些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青年干警万雅说道。
“检察工作面临的案件类型日益复杂,新型疑难案件不断涌现,我们必须秉持开放态度,借助外脑智慧为检察实践注入新的活力。此次‘说讲’活动既是一次专家会诊,更是一场生动的教学辅导。”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功德强调,要通过研讨活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办案方法,对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