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法治课堂”开在农家院坝

【字号:    】        时间:2025-10-27      

  当前正值烟叶采摘收购的季节,为进一步增强烟农法律意识、保障烟农合法权益,10月23日,秭归县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来到距县城130余公里的磨坪乡柏家坪村,开展以“严打非法经营 守护烟草安全”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在一处农家院坝里,面对面普法开始了。“乡亲们,咱们种烟是致富的好门路,可千万不能因为不懂法,让‘致富烟’变成了‘违法烟’啊!”检察官汤任武一番语重心长的开场白,立刻抓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他讲起不久前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2024年至2025年初,舒某、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伙同于某、熊某、郑某等人,长期在秭归县、巴东县等地非法收购、加工、倒卖烟叶与烟丝。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烟叶、烟丝数万公斤及加工烟丝的设备,涉案烟草专卖品经鉴定价值为70余万元。最终舒某等人因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被判处刑罚。生动的案例像一记警钟,在烟农们心中久久回响。

  随后,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高波对《烟草专卖法》中与烟农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从烟叶种植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烟叶的标准化生产、分级保管,再到最后的按时交售,每一个环节的注意事项都讲得清清楚楚。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副队长向江特别提醒,《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烟叶由国家统一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购。这不仅包括合格烟叶,废弃烟叶、霉变烟叶等同样属于专卖管理范畴,必须全部交由烟草公司进行专业处理。“请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废弃烟叶是‘私产’可以随意出售,私自转卖废弃烟叶,无论数量多少,都属于违法行为。”

  到了互动环节,现场气氛更加热烈。烟农们纷纷举手,将积攒在心中的疑问一股脑地倒了出来。“如果不参与非法收购、加工、倒卖烟叶与烟丝,只是把房子租给他们,违法吗?”“违法,法律规定为以上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仓储、保管等便利条件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到邻县承包土地,种植烟叶是否合法?”“不合法,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种植属于违法行为。”“出售自己种植的旱烟烟叶,算不算违法呀?”“不违法,未加工的旱烟烟叶不属于烟草专卖品范畴,依法可在零售终端自由销售。”面对这些充满“泥土味”的问题,检察官和烟草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一一给予细致解答。

  最后,工作人员将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一位烟农手中。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教大家如何分辨假烟与非国标电子烟。一位老烟农笑着说:“这样的普法太解渴了!以前好多模棱两可的事,现在都门儿清了!”